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政策法规

海关总署: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

来源:跨境英才 时间:2023-10-23 作者:跨境英才 浏览量:

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,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,提升贸易便利,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(海关总署)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找工作 招人才
一站式招聘服务平台
更多牛人简历
入职速度快
招聘效果看得见
与牛人在线开聊
精选合适人才
匹配更精准的人才
账号信息异常,请使用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
如有疑问 联系客服18969143540
招聘服务
企业服务
咨询反馈
咨询热线
  • 客服电话:18969143540
  • 工作时间:工作日 9:00-18:00
  • 电子邮箱:vip@cbecok.com
  • 企业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浙商大创业园C座6F
手机WAP浏览
微信公众号
未经跨境英才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| Copyright ©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跨境英才 版权所有
备案号:浙ICP备2022032706号-1
人力资源证: (浙)人服字[2022]第0106004113号
公众号
APP下载
意见反馈
返回顶部